各学院:
为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,按照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,现就做好2020年新生复查工作的加分资格及笔迹核查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复查对象和内容
1、复查对象:2020级普通高考录取本、专科学生、聋人单招学生。
2、复查内容:冒名顶替、弄虚作假骗取高考加分资格的情况。
二、复查方法及核查项目
在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时,请各学院将新生到校后填写的学生登记表、招生就业处提供的电子档案、文化课复查的试卷、准考证、录取通知书、考生纸质档案等材料档案,进行笔迹核对。将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。
重点核查项目:
1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可疑。
2、学生笔迹与学校招生就业处提供的电子档案、学生到校后填写的学生登记表、教务处组织的文化课复查试卷、准考证、录取通知书、考生纸质档案信息进行对比,对差异悬殊的新生进行重点核查,认真查清原因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,各学院将本学院的新生复查结果于10月27日前报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。
2、做好核查过程及结果的记录工作,长期保管,以备查验。
3、舞弊学生不退学费,请做好解释工作。
4、各学院要切实抓好新生入学资加分及笔迹核查工作,要求相关人员认真负责,对因工作疏漏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者,学校将追究其责任。
招生就业处
2020年10月17日